畢節市七星關區城市規劃
近年來城鄉規劃編制項目會,七星關區緊緊圍繞建設川、滇、黔三省結合部區域性中心城市和山水園林宜居城市的目標,下面由城鄉規劃編制項目會我為大家整理的畢節市七星關區城市規劃,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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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節市七星關區城市規劃
一、城市建設基本情況
(一)城市空間不斷拓展。以打造山水園林宜居城市為目標,按照“南拓北展、東進西控”的思路,搶抓畢節試驗區政策機遇優勢,以項目建設為抓手,有效拓展城市框架,不斷加快城鎮化進程。城鎮化率從2006年的27.03%提高到46.67%,城市面積從17平方公里擴大到5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從19.53萬人增長到近50萬人,20—30米的城市道路從20公里增至87公里,40米以上城市道路從無增至46公里,城市空間不斷拓展。
(二)基礎設施不斷完善。一是路網建設強力推進。相繼改造完成天河路、環南路、東安路、生活路、草海大道等老城區20多條、長達30余公里的老城區主次干道。建成城鄉規劃編制項目會了碧陽大道、同心大道、同心立交橋、工業大道、百里杜鵑大道、德溪新區一、二號路等共計46.8公里的新區骨干路網,拓展了城市框架。同時,結合道路工程的實施,在完成威西、清畢、洪山等片區舊城改造的基礎上,從2011年開始著力推進翠西片區、雙樹灣片區、人民劇場片區等30余個棚戶區和老城區改造項目,到2014年底,已累計完成4078戶房屋改造,獲得中央補助資金及獎勵資金共2.37億元。與此同時,穩步推進碧海新區、德溪新區部分地塊土地一級開發項目,促進新區提質擴容。二是其它市政設施加快推進。在道路建設中同步建設供電、供氣、供排水管網設施,總投資1.3億余元的城區輸配水管網工程建設和城區排水(雨水)一期工程將在今年全部完工,海天農貿市場、碧海藍天農貿市場建成投入使用,創美農副產品批發市場、黔西北農產品綜合批發市場等項目有序推進,城市服務功能不斷完善。
(三)城市品味不斷提升。一是環境整治扎實推進。實施完成長達8.9公里的倒天河綜合治理一、二期工程,建成水域面積近400畝的碧陽湖,長達11.5公里的倒天河綜合治理三期工程正加快推進。在相繼改造完成人民公園、陽山森林公園、紗帽山公園的基礎上,加快推進虎踞山公園、北鎮關公園、天河風景名勝區、小河景區建設,為市民休閑娛樂提供了舒適的環境。二是文化保護切實加強。對在舊城改造區域內的鐵匠街明代古城墻、陜西廟、城隍廟、貴州紅二六軍團政治部舊址、周素園故居等重要歷史文化建筑實施有效保護,完成天河路立面改造、天河古玩藝術城和天河古城建設工作,積極傳承城市歷史文化。三是環境衛生秩序明顯好轉。堅持“日保潔、夜清運、三班倒、垃圾不落地、垃圾不過夜、泥土不入城”,深入開展“三創一建”、“城區綜合環境整治”等活動,完成碧陽大道、同心大道、學院路、開行路等城市主干道綠化帶改造工作,實施了200余萬平方米城區環城綠化工程,在麻園路、擁軍路、洪山路、天河路、開行路、碧陽大道等城市主干道以及人民公園、紗帽山、倒天河兩岸等區域實施了亮化工程,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環境衛生秩序明顯好轉,市容市貌明顯改觀。
(四)城市經濟不斷壯大。一是房地產業發展較快。全區現有房地產開發企業90家,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房地產開發總投資327.66億元,建設規模1437.47萬方。商品房施工面積從2011年底的740.19萬平方米增長至2014年底的1030.56萬平方米,年均增長率11.66%;商品房竣工面積從2011年底的28.36萬平方米上升到2014年底的108.46萬平方米,年均增長率56.35%。目前,房地產開發在建項目共計98個,建筑面積1435萬平方米。遠航七星萬象城、萬晟陽光城、南山碧桂園、招商花園等品質較高、配套設施齊全的房地產項目有序推進。二是以服務業為主的第三產業發展壯大。在鞏固提升騰龍凱悅酒店、洪南酒店、大眾國際酒店的基礎上,洪山酒店、喜來登酒店等高品質酒店相繼建成投入使用,以服務業為主的第三產業逐步壯大。三是市場配置逐步完善。以工業化為支撐,大力推動萬豐商貿城、遠航物流居然之家等大型批發市場建成投入運營,有效培育了城市交通運輸、商貿流通、倉儲配送和建筑建材等市場,繁榮城市經濟。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準確定位,科學規劃。緊緊圍繞川滇黔三省結合部區域性中心城市和山水園林宜居城市的目標,結合“綜合交通樞紐、現代物流中心”的城市功能定位。在《七星關—大方城市總體規劃(2010-2030年)》的指導下,完成了碧海新區、德溪新區、東城區、西片區、草堤十八—陽山南山片區和七星關經濟開發區等區域共計130.98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實現城市總規近期規劃建設范圍內控規覆蓋率100%的目標。
同時,根據發展狀況的變化,充分運用政策優勢,通過加快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進度,統籌開展城市規劃區多規融合和控規修編工作,進一步優化用地結構和布局,科學定位城市新區整體功能及發展方向,積極探索經營城市的新途徑、新辦法,優化和拓展城市發展空間,為推進城市建設提供科學依據,切實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此外,不斷強化規劃管理,嚴格規劃執法。自2012年以來,累計查處違法建設4481起,共39.3萬平方米;組織大規模行動45次,拆除120起、共1.86萬平方米,有效打擊和震懾了違法建設行為,保障城市建設順利推進。
(二)依法行政,和諧征收。土地和房屋征收是城市建設的關鍵和難點,在長期的實踐中,我區逐步探索出了一套適合自身實際的征收補償辦法??偨Y起來,就是“堅持一個原則,建好一只隊伍,完善一套程序,健全一個機制,強化一個環節”。堅持一個原則就是“堅持底線不放水,保障利益不遷就”的原則,結合法律法規和我區實際,制定出臺符合地方實際的征收政策,充分讓利于民,在具體安置補償中, *** 、企業充分考慮到被征收人的現實利益與長遠利益,拿出更好的地段,選擇最有潛力的地塊修建安置房。在充分保護被征收人利益的基礎上,對拒不配合、漫天要價的,依法啟動程序,實施強拆,決不突破政策底線,亂開口子,做到統一政策、統一標準、統一安置、統一征收。建好一只隊伍就是建設一只懂政策、懂業務的征收隊伍。
2010年成立征地拆遷安置辦公室,開始推行 *** 主導征收,2011年1月21日國務院頒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后,及時成立了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整合原拆遷局、征地拆遷安置辦公室、天川公司三只隊伍力量,統籌推進城區各房屋征收點工作,2012年8月,成立區房屋征收管理局,順利完成了征收工作向 *** 主導開展征收工作的角色轉變。同時,從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抽調了100余名干部,充實到房屋征收部門,并通過各種形式加強業務培訓,有效推進了房屋征收工作進程。
完善一套程序就是在土地和房屋征收過程中,嚴格執行“三榜公示、兩級認證”,將被征收人丈量、簽約、安置補償等情況分別在村(社區)、鄉鎮(街道)和畢節晚報進行三榜公示,經鄉鎮(街道)(征收工作組)和征收補償辦公室兩級認證后,才能實施征收與補償工作,確保征收補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健全一個機制就是健全監督機制,推選群眾代表成立監事會進行社會監督,成立紀檢監察組進行紀律監督,充分發揮被征收人的監督作用和 *** 行政監察部門的監督作用,實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跟蹤監督,確保一把尺子量到底。強化一個環節就是花大力氣、下真功夫,加強征收過程中的宣傳工作,采取發放明白卡、發放宣傳冊等方式,不厭其煩地將征補政策、征收方案宣傳到戶、到人,對個別不理解、不支持的難點戶,實行干部包保,重點宣傳,個案突破。
(三)狠抓融資,突破瓶頸。城市建設資金的籌措是制約城市建設的瓶頸問題,近3年來,我區采取多種措施,狠抓籌資工作,盡力突破瓶頸。一是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在有限的財政盤子內,盡可能地向城建領域投入財政資金。二是做強做實融資平臺,先后組建了城投、開源、德溪、碧海、新宇、益民等城建公司,并根據建設發展實際,整合成立開源集團公司,積極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貴陽銀行實施銀企合作,成功融資近140億元。三是鼓勵房開企業參與廉租房、安置房建設,通過科學合理設置條件,引導房開企業全額出資修建,有效激活了社會資金。
(四)建管并重,精細管理。
一是加大投入,通過財政投資、融資租賃等方式,投入資金6000余萬元,購置了高壓沖洗車等環衛作業設施,提高了作業水平;采取社會投入、企業投入、 *** 投入等多種方式,投入資金800余萬元,對建筑工地、儲備土地和房屋征收區域實施圍墻化管理,在建筑工地的管理方面,實施“一洗三化”(場內硬化、圍墻化、圍墻美化、建洗車平臺),有效治理源頭污染;投入資金3億余元,實施“綠化、亮化、美化”工程,提升了城市形象。
二是理順管理體制,2014年以來,我區將城區背街小巷按院落劃交轄區街道管理,實行社區自治,城管部門負責管理城區主次干道,有效化解了城市執法矛盾,解決城管執法法規不健全的問題,提升了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三是夯實城市管理基礎。針對城市管理中責任不明確、精細化服務管理不到位,信息不暢通、樓群院落及背街小巷環境衛生“臟亂差”等問題,在城區實施城市網格化管理,充分整合各種管理力量,強化基層基礎工作和社會化管理,實現了工作制度化、管理精細化、參與全民化,為城區綜合環境整治工作注入強勁動力。
四是探索實行市場化路子,從2013年起,我區通過內部承包、公司進入的模式,將城區夜班保潔交由個別環衛隊承包,將城市新區道路保潔工作交由公司運作,為下步“向市場購買服務”奠定了基礎。
五是“中西醫”結合治理城區擁堵,邀請西南交大專家團隊為城區交通擁堵尋診把脈?!拔麽t”完善路網、打通節點,“中醫”合理布局、堵疏結合,自2014年10月至今,通過近半年的基礎工作,2015年3月29日正式試運行城區部分路段“單循環”通行。六是發動市民群眾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利用廣播、 *** 、電視、報紙等媒體大力宣傳,通過對不文明行為進行曝光,開展“小手拉大手”等方式,市民參與、監督城市管理的積極性明顯提高,滿意度不斷增強。
(五)經營城市,持續發展。樹立經營城市理念,充分盤活城市資產。在快速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我區把壯大城市經濟作為城市發展重中之重的工作,超前謀劃,統籌考慮,防止城市空殼化。一是大力推進“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產業化”三化同步進程,用工業化帶動城鎮化,夯實城市發展基礎,增強城市經濟發展的潛力。
近年來,城市周邊先后布局了七星關經濟開發區、七星關高效農業示范園、清豐建材產業園等工業園區和小微企業創業園,用工業發展帶動城市人口就業,帶動城市內需擴大,帶動城市物流業發展。二是推動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將房地產擺在城市經濟發展的重要地位,房地產業投資大幅增長,既改善了人居環境,又拉動了其它產業發展。從全區總體經濟發展的情況分析,隨著飛雄機場建成投入使用,廈蓉高速、杭瑞高速、成貴快鐵等重要交通樞紐的相繼開通,七星關的區位優勢將逐漸體現出來,周邊大方、納雍、赫章、鎮雄、敘永等地部分民眾將有一部分到七星關區購買住房,我區的房地產業正處于快速、健康發展時期。三是大力發展酒店、旅游、餐飲、物流等第三產業,充分激活城市發展的內在活力。四是大力發展民營經濟,放寬民營經濟準入領域,激活民間資本,為城市經濟健康發展注入強大活力。
關于《畢節市中心城區七星關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整合)》批前公示
畢節市中心城區七星關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整合)》2016年5月26日已通過市城規委會專家會議評審,現按程序進行批前公示,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和市民意見和建議。
一、項目名稱:畢節市中心城區七星關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整合編制項目)
二、位置及范圍:本規劃范圍包括七星關城區所有建設用地,總面積123.82平方公里。
三、規劃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等國家、省有關法律、規范和規范性文件。
四、公示時間:30日(2016年9月1日至10月1日)。
五、規劃圖件:詳見附件。
六、公示地點:畢節日報、畢節市城鄉規劃局網站()。
七、公示意見反饋方式:涉及到的利害關系人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若對公示內容有意見和建議,請于2016年9月1日至10月1日間以書面形式將意見和建議反饋到畢節市行政中心C棟15樓東1504室。相關利害關系人要求舉行聽證的,請于2016年9月1日起5日內將書面申請提交至畢節市行政中心C棟15樓東1504室,聯系 *** :0857-8256664
意見或建議應在公示期限內提出,逾期未反饋,將視為無意見。
附件:
1. 規劃要述
2. 功能結構規劃圖;
3. 綜合交通規劃圖;
4. 土地利用規劃圖;
5. 公共中心布局規劃圖;
6. 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圖;
7. 綠地系統規劃圖;
畢節市城鄉規劃局
2016年9月1日
規劃要述
一、規劃范圍
本規劃范圍包括市總體規劃確定的畢節老城組團、鴨池組團、草堤-南菁組團、白馬山-青龍山組團、海子街組團和八寨組團等6個組團;涉及市西街道、市東街道、觀音橋街道、大新橋街道、三板橋街道、洪山街道、麻園街道、碧海街道、碧陽街道、德溪街道、海子街鎮、八寨鎮、鴨池鎮和梨樹鎮等14個街道和鎮,總面積123.82平方公里。
二、發展定位與規模
本次規劃的目標是:將七星關區建設成為現代產業發達、配套設施完善、城市環境宜人的山水園林宜居城市。
規劃范圍內人口規模為65萬人,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為58.43平方公里。
三、城市功能布局
規劃構建“一心兩帶五組團”的帶狀組團式城市空間格局。即一個城市中心區(包括東城區、南部新區、德溪新區的多元活力中心區),兩條產業發展帶(包括環北綜合產業帶和鴨池商貿產業帶),五個現代產業組團(八寨組團、草堤-十八組團、南菁組團、天河組團、白馬山組團)。
四、綜合交通規劃
規劃構建結構合理、功能清晰、通暢順達的城市道路系統,形成“環狀+放射”的骨架路網格局;構建以常規公交為主體,出租車等方式為補充的多模式、多層次、高效率的公共交通體系;完善公共停車設施和過街設施。
五、公共服務設施規劃
規劃構建“市級-區級-街道(鎮)級-居委級”的四級公共中心體系。
在南部新區布局1個市級公共中心,在德溪新區布局1個區級公共中心,結合人口分布設置16個街道(鎮)級公共中心(鄰里中心)。重點建設1個區級商業主中心——古城商業中心, 3個片區級商業副中心——南部新區、德溪新區和碧海新區,結合16個鄰里中心布置社區商業服務設施。
六、綠地系統規劃
規劃構建“一核六脈,四帶多節點”的綠地與開敞空間格局。
依托白馬山國家森林公園構建的城市生態綠核;保護和利用現狀大小山體形成6條楔型的城市綠脈,并在城市邊緣控制生態廊道,形成環城綠帶;沿倒天河、南菁河-十八河、觀音橋河及前后河兩側控制帶狀綠地,并結合地形地貌布置綜合公園、濕地公園,形成4條公園帶;按照“500米見園”的要求,結合行政區劃布置城市內部各級公園,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舒適、便捷的休閑游憩場所。
城市規劃作業:如何開展城市規劃編制工作?
1、項目委托;
2、現場調查城鄉規劃編制項目會,基礎資料收集(現狀地形、用地現狀城鄉規劃編制項目會,人口現狀,市政設施現狀、公共設施現狀等);
3、將收集城鄉規劃編制項目會的現狀資料繪制成圖,分析現狀,對現狀做出分析,做出解決城鄉規劃編制項目會的規劃方案初稿;
4、初稿匯報,收集修改意見;
5、修改初稿,補充圖紙,完成匯報稿;
6、業主單位邀請專家,進行成果匯報,收集專家意見;
7、按照專家意見,修改匯報稿,形成完整稿,提交業主單位報批。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等級與標準
上傳材料中的掃描件除身份證、出租方產權證之外均須由北京市勘察設計和測繪地理信息管理辦公室申報窗口核驗原件。
(一)申請條件:
首次申請城鄉規劃編制資質企業應提交下列材料:
(1)《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證書申請表》2份(企業法定代表人須在申請表上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對其真實性負責);
(2)《規劃、勘察、設計、測繪資質等行政許可事項申報表》1份及法人委托書1份;
(3)技術人員社保證明《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位職工繳費信息)》
(4)在《全國規劃編制單位信息系統》中上傳相關材料彩色掃描件: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②各項管理制度及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目錄;
③法人資格證明材料、身份證明、任職文件、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等;
④《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證書申請表》中所列技術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證書、畢業證書、注冊規劃師資格證書;
⑤《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證書申請表》中所列技術人員及注冊執業人員的聘用合同,技術人員社保證明《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位職工繳費信息)》,企業繳費憑證(社保繳費發票或銀行轉賬憑證、地方稅務局出具的稅收通用繳款書或完稅證明);
⑥技術裝備和辦公場所證明(自有的:提 *** 權證;租用的:提供出租方產權證復印件及租用合同(協議));
⑦其他需要出具的證明或者資料。
申請晉升資質等級的企業應提交下列材料:
(1)《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證書申請表》2份(企業法定代表人須在申請表上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對其真實性負責);
(2)《規劃、勘察、設計、測繪資質等行政許可事項申報表》1份及法人委托書1份;
(3)技術人員社保證明《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位職工繳費信息)》;
(4)在《全國規劃編制單位信息系統》中上傳相關材料彩色掃描件:
①首次申請城鄉規劃資質的全部材料;
②企業原資質證書正、副本;
③《城鄉規劃編制資質證書申請表》中所列的規劃編制項目的合同及項目委托方關于項目實施情況的證明材料。
企業更名需重新核定資質的,提供下列材料:
(1)《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證書申請表》2份(企業法定代表人須在申請表上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對其真實性負責);
(2)《規劃、勘察、設計、測繪資質等行政許可事項申報表》1份及法人委托書1份;
(3)《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變更審核表》;
(4)經法人代表簽署的申請更名報告;
(5)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證明;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7)資質證書正、副本;
(8)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提供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關于企業名稱變更的批復文件,其它類型企業提供公司股東會決議。
企業因改制、分立、重組、合并等需重新核定資質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證書申請表》2份(企業法定代表人須在申請表上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對其真實性負責);
(2)《規劃、勘察、設計、測繪資質等行政許可事項申報表》1份及法人委托書1份;
(3)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合并、分立、改制情況報告,包括新企業與原企業的產權關系、資本構成及資產負債情況,人員、內部組織機構的分立與合并、城鄉規劃編制資質業績的分割、合并等情況;
(4)首次申請城鄉規劃編制資質的全部材料;
(5)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證明;
(6)資質證書正、副本;
(7)改制(重組)方案,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復文件,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或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的決議。
(二)申請條件的依據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2號)
(三)申請方式:書面送達
(四)申請材料和申請書示范文本
《城鄉規劃編制資質申請表》
(五)提示強調:
申請人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城鄉規劃法實施條例全文內容是什么
答:首先目前,我國沒有城鄉規劃法實施條例,只有城鄉規劃法,內容如下:之一章總則之一條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法。本法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本法所稱規劃區,是指城市、鎮和村莊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有關人民 *** 在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中,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劃定。第三條城市和鎮應當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規劃和鎮規劃。城市、鎮規劃區內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規劃要求??h級以上地方人民 *** 根據本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實可行的原則,確定應當制定鄉規劃、村莊規劃的區域。在確定區域內的鄉、村莊,應當依照本法制定規劃,規劃區內的鄉、村莊建設應當符合規劃要求??h級以上地方人民 *** 鼓勵、指導前款規定以外的區域的鄉、村莊制定和實施鄉規劃、村莊規劃。第四條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保護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區域人口發展、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應當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規定??h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在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中合理確定城市、鎮的發展規模、步驟和建設標準。第五條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以及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第六條各級人民 *** 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七條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和規劃管理的依據,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第八條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及時公布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內容除外。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經依法批準并公布的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并有權就涉及其利害關系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規劃的要求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詢。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或者控告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或者控告,應當及時受理并組織核查、處理。第十條國家鼓勵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增強城鄉規劃的科學性,提高城鄉規劃實施及監督管理的效能。第十一條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第二章城鄉規劃的制定第十二條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用于指導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國務院審批。第十三條省、自治區人民 *** 組織編制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報國務院審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鎮空間布局和規模控制,重大基礎設施的布局,為保護生態環境、資源等需要嚴格控制的區域。第十四條城市人民 *** 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 *** 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 *** 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 *** 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 *** 報省、自治區人民 *** 審批。第十五條縣人民 *** 組織編制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第十六條省、自治區人民 *** 組織編制的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縣人民 *** 組織編制的總體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前,應當先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 *** 研究處理。鎮人民 *** 組織編制的鎮總體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前,應當先經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代表的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 *** 研究處理。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報送審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或者鎮總體規劃,應當將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或者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意見和根據審議意見修改規劃的情況一并報送。第十七條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市、鎮的發展布局,功能分區,用地布局,綜合交通體系,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的地域范圍,各類專項規劃等。規劃區范圍、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農田和綠化用地、環境保護、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以及防災減災等內容,應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二十年。城市總體規劃還應當對城市更長遠的發展作出預測性安排。第十八條鄉規劃、村莊規劃應當從農村實際出發,尊重村民意愿,體現地方和農村特色。鄉規劃、村莊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規劃區范圍,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電、垃圾收集、畜禽養殖場所等農村生產、生活服務設施、公益事業等各項建設的用地布局、建設要求,以及對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防災減災等的具體安排。鄉規劃還應當包括本行政區域內的村莊發展布局。第十九條城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城市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經本級人民 *** 批準后,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 *** 備案。第二十條鎮人民 *** 根據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經縣人民 *** 批準后,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 *** 備案。第二十一條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鎮人民 *** 可以組織編制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第二十二條鄉、鎮人民 *** 組織編制鄉規劃、村莊規劃,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村莊規劃在報送審批前,應當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第二十三條首都的總體規劃、詳細規劃應當統籌考慮中央國家機關用地布局和空間安排的需要。第二十四條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城鄉規劃的具體編制工作。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經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一)有法人資格;(二)有規定數量的經相關行業協會注冊的規劃師;(三)有規定數量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四)有相應的技術裝備;(五)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城鄉規劃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標準。第二十五條編制城鄉規劃,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勘察、測繪、氣象、地震、水文、環境等基礎資料??h級以上地方人民 *** 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編制城鄉規劃的需要,及時提供有關基礎資料。第二十六條城鄉規劃報送審批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依法將城鄉規劃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公告的時間不得少于三十日。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充分考慮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并在報送審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見采納情況及理由。第二十七條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批準前,審批機關應當組織專家和有關部門進行審查。第三章城鄉規劃的實施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 *** 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眾意愿,有計劃、分步驟地組織實施城鄉規劃。第二十九條城市的建設和發展,應當優先安排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妥善處理新區開發與舊區改建的關系,統籌兼顧進城務工人員生活和周邊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村民生產與生活的需要。鎮的建設和發展,應當結合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優先安排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道路、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和學校、衛生院、文化站、幼兒園、福利院等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為周邊農村提供服務。鄉、村莊的建設和發展,應當因地制宜、節約用地,發揮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引導村民合理進行建設,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第三十條城市新區的開發和建設,應當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和時序,充分利用現有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嚴格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體現地方特色。在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以外,不得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第三十一條舊城區的改建,應當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和傳統風貌,合理確定拆遷和建設規模,有計劃地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改建。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以及受保護建筑物的維護和使用,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第三十二條城鄉建設和發展,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風景名勝資源,統籌安排風景名勝區及周邊鄉、鎮、村莊的建設。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第三十三條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應當與經濟和技術發展水平相適應,遵循統籌安排、綜合開發、合理利用的原則,充分考慮防災減災、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并符合城市規劃,履行規劃審批手續。第三十四條城市、縣、鎮人民 *** 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近期建設規劃,報總體規劃審批機關備案。近期建設規劃應當以重要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設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為重點內容,明確近期建設的時序、發展方向和空間布局。近期建設規劃的規劃期限為五年。第三十五條城鄉規劃確定的鐵路、公路、港口、機場、道路、綠地、輸配電設施及輸電線路走廊、通信設施、廣播電視設施、管道設施、河道、水庫、水源地、自然保護區、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電站、垃圾填埋場及焚燒廠、污水處理廠和公共服務設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護的用地,禁止擅自改變用途。第三十六條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有關部門批準或者核準的建設項目,以劃撥方式提供 國有土地使用權 的,建設單位在報送有關部門批準或者核準前,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核發選址意見書。前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不需要申請選址意見書。第三十七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核準、備案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由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土地主管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 *** 審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門劃撥土地。第三十八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國有 土地使用權出讓 前,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出讓地塊的位置、使用性質、開發強度等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未確定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建設單位應當持建設項目的批準、核準、備案文件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擅自改變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第三十九條規劃條件未納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該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無效;對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單位批準用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撤銷有關批準文件;占用土地的,應當及時退回;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第四十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的鎮人民 ***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由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的鎮人民 *** 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的鎮人民 *** 應當依法將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予以公布。第四十一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 *** 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 *** 報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不得占用農用地;確需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由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第四十二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城鄉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以外作出規劃許可。第四十三條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條件進行建設;確需變更的,必須向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變更內容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批準。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依法變更后的規劃條件通報同級土地主管部門并公示。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將依法變更后的規劃條件報有關人民 *** 土地主管部門備案。第四十四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經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臨時建設影響近期建設規劃或者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準。臨時建設應當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制定。第四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對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予以核實。未經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后六個月內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第四章城鄉規劃的修改第四十六條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定期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并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眾意見。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鎮人民代表大會和原審批機關提出評估報告并附具征求意見的情況。第四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組織編制機關方可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一)上級人民 *** 制定的城鄉規劃發生變更,提出修改規劃要求的;(二)行政區劃調整確需修改規劃的;(三)因國務院批準重大建設工程確需修改規劃的;(四)經評估確需修改規劃的;(五)城鄉規劃的審批機關認為應當修改規劃的其他情形。修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對原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并向原審批機關報告;修改涉及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的,應當先向原審批機關提出專題報告,經同意后,方可編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應當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第四十八條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對修改的必要性進行論證,征求規劃地段內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并向原審批機關提出專題報告,經原審批機關同意后,方可編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依照本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涉及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的,應當先修改總體規劃。修改鄉規劃、村莊規劃的,應當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第四十九條城市、縣、鎮人民 *** 修改近期建設規劃的,應當將修改后的近期建設規劃報總體規劃審批機關備案。第五十條在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發放后,因依法修改城鄉規劃給被許可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經依法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不得隨意修改;確需修改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采取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因修改給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第五章監督檢查第五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 *** 及其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城鄉規劃編制、審批、實施、修改的監督檢查。第五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 *** 應當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并接受監督。第五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采取以下措施:(一)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提供與監督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進行復制;(二)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就監督事項涉及的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并根據需要進入現場進行勘測;(三)責令有關單位和人員停止違反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的行為。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履行前款規定的監督檢查職責,應當出示執法證件。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人員應當予以配合,不得妨礙和阻撓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活動。第五十四條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應當依法公開,供公眾查閱和監督。第五十五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查處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時,發現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應當向其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提出處分建議。第五十六條依照本法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而有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給予行政處罰的,上級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有權責令其 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或者建議有關人民 *** 責令其給予行政處罰。第五十七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違反本法規定作出行政許可的,上級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有權責令其撤銷或者直接撤銷該行政許可。因 撤銷行政許可 給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五十八條對依法應當編制城鄉規劃而未組織編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編制、審批、修改城鄉規劃的,由上級人民 *** 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有關人民 *** 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第五十九條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編制城鄉規劃的,由上級人民 *** 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有關人民 *** 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第六十條鎮人民 *** 或者縣級以上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 *** 、上級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據職權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一)未依法組織編制城市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二)超越職權或者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四)未依法對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予以公布的;(五)同意修改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前未采取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的;(六)發現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或者違反規劃許可的規定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的行為,而不予查處或者接到舉報后不依法處理的。第六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 *** 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 *** 或者上級人民 *** 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一)對未依法取得選址意見書的建設項目核發建設項目批準文件的;(二)未依法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確定規劃條件或者改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依法確定的規劃條件的;(三)對未依法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單位 劃撥國有土地 使用權的。第六十二條城鄉規劃編制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 責令限期改正 ,處合同約定的規劃編制費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 責令停業整頓 ,由原發證機關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 承擔賠償責任 :(一)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承攬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二)違反國家有關標準編制城鄉規劃的。未依法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依照前款規定處以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資質證書,依照本條之一款規定處以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六十三條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取得資質證書后,不再符合相應的資質條件的,由原發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 *** 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六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并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一)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二)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三)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第六十七條建設單位未在建設 工程竣工驗收 后六個月內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補報;逾期不補報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第六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 *** 等措施。第六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章附則第七十條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吨腥A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同時廢止。
城鄉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對城鄉規劃是如何管理的?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作出修改城鄉規劃編制項目會:
將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二項修改為城鄉規劃編制項目會:“(二)有規定數量的經相關行業協會注冊的規劃師”。
刪去第三款。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
第二十四條 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城鄉規劃的具體編制工作。
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城鄉規劃編制項目會,并經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規定數量的經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注冊的規劃師;
(三)有規定數量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四)有相應的技術裝備;
(五)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規劃師執業資格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制定。
編制城鄉規劃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標準。
修訂后:
第二十四條 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城鄉規劃的具體編制工作。
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經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規定數量的經相關行業協會注冊的規劃師;
(三)有相應的技術裝備;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規劃師執業資格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制定。
編制城鄉規劃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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